林產物採伐申請申辦流程及地點:至農業課申請(本所初勘後,陳轉屏東縣政府複勘核定)申辦文件:1.原住民保留地公司有林勿採運申請書2.私有林地伐採跡地利用計畫書3.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切結書4.土地謄本正本(最近三個月內核發)5.地籍圖謄本正本(最近三個月內核發,應標示作業範圍)6.所有權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7.委託他人執行採運作業: (1)委託書 (2)受委託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 (3)所有權人印鑑明